区人民政府印发洪山区关于加快青菱都市工业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2022年7月29日洪山区关于加快青菱都市工业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为推动洪山区青菱都市工业园(简称“工业园”)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第二条鼓励企业投资(一)对项目投资主体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3年内入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下同)实际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含购买土地费用,下同)的5%给予项目投资主体固定资产投资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在工业园投资建设工业项目,按照3年内实际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项目投资主体固定资产投资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按照3年内实际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给予固定资产投资奖励;若企业成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包括沪深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香港主板上市),按照3年内实际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再给予固定资产投资奖励,(四)对固定资产总投资达10亿元以上(含本数)的工业项目,下同)引进区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购置(不含转售)产业园厂房、楼宇(非住宅),(2)对于产业园运营主体引进纳税纳统在洪山区、但主要研发及办公场所不在洪山区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购置(不含转售)产业园厂房、楼宇(非住宅),(二)入园企业可同时享受洪山区施行的其他政策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