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属公司: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加强区内带有仓储、物流的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场所码设置使用和从业人员健康监测管理,对辖区内带有仓储、物流的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摸,对企业自用与对外出租仓储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同时督促企业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场所码设置使用和从业人员健康监测管理,请各镇、区属公司于7月28日(周四)下班前完成排摸,请各镇、区属公司督促相关仓储、物流从业人员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频次每天1次落实核酸检测,并于7月28日(周四)前完成人员健康管理监测的最新信息录入、更新工作,将上述企业自用和对外出租仓储、物流纳入日常疫情防控巡查范围,落实企业场所码设置和使用,每日对相关从业人员核酸检测、红黄码等健康管理情况加强动态监管,督促企业和从业人员及时整改,上海市青浦区经济委员会2022年7月26日相关附件:222_56关于排摸区内带有仓储、物流的工业企业情况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