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社[2018]86号)、《关于组织实施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泰人社字[2019]23号)和《关于印发泰安市应对疫情稳就业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泰人社字[2020]18号)文件规定,现将2022年度第二季度(截止到2022年6月完成见习的,包括第一季度结束时未完成见习的部分)见习补贴发放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29日-8月4日,公示期内,接受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监督电话:0538-7233456序号单位补贴人数(人)补贴时间补贴数额(元)备注1新泰青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32022.03.01-2022.05.3110,260.002新泰市丰源职业技术培训学校192022.02.01-2022.06.3083,220.00合计2293,4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