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有申报意向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于8月17日17:00前完成在线申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注:1.每个申报人选(作为团队带头人或人才个人)只能依托一家企业、申报一个项目,确定一个主管部门推荐,多头申报无效,2.申报人选需经推荐方可申报,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申报人选属市直和驻青单位的,由驻青和市直单位推荐申报,属其他单位的,由所在区(市)科技或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区(市)组织和财政部门联合推荐申报,3.首次申报的单位需先注册账号,经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可正常登录,涉密材料严禁在系统填报或互联网流转,如涉及务必通过涉密计算机刻录光盘或打印纸质版材料送至高新区创业大厦B座18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