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8〕5号)和《关于开展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全面推进“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我市对全市范围内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实际工业用地面积在3亩(含)以上的规模以下企业进行了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现将我市2021年度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初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截至2022年8月8日),如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与所属镇乡街道经发办联系反馈,或直接与我局产业发展科联系,逾期不反馈的视为无异议,联系电话:86655855、89321812,邮箱:515476813@qq.com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7月28日2021年度规上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docx2021年度规下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