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单位: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规定,现对经佛山市9个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拟通过的人员(附件1)予以公示,请各有关单位配合在单位的显著位置对通过人员进行公示,请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受理群众的有效投诉举报,各单位要如实填写《评委会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2),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区级单位需经区级人社部门盖章),于2022年8月18日前送至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请书面向各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受理部门联系方式如下:佛山市人力资源协会,联系人:竺小姐,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75号佛山市体育馆(乒乓球馆)三楼,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8号1207室,(专业:交通运输)佛山市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中级职称评委会,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路76号5楼,(专业:铁路专业)附件:1.佛山市2021年度9个中、初级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拟通过人员.zip2.评委会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