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局: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的通知》(穗财教〔2021〕37号,见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的通知》(粤财科教〔2021〕13号),现将省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1,717,250元转下达给你们,支出列“2050701特殊学校教育”功能分类科目,鉴于2021年已在相关学校部门预算“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中足额安排各级负担经费2,615,000元,现根据上级部门资金管理要求,下达上述资金同时调减相关学校区本级安排“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1,717,250元(详见附件2),请你局及下属事业单位严格按照粤财科教〔2021〕13号文的要求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监管,强化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附件1.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的通知.rar.rar附件2.预算变动情况表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广州开发区财政局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