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年度新增规模以上(即年营业收入达2000万元及以上)并纳统的互联网及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对规模以上互联网及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含涉软企业),单家企业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相关县(市)区政府二、促进品牌建设(一)培育品牌企业1.软件功勋企业,由市工信局组织有关行业专家学者每年评选不超过5家软件功勋企业,由市工信局组织有关行业专家学者每年评选不超过10家软件骨干企业,由市工信局组织有关行业专家学者每年评选不超过20家软件新锐企业,相关县(市)区政府三、支持开拓市场(一)名优政策扶持,相关县(市)区政府四、助力企业融资(一)加大金融支持,单个上市企业奖励不超过100万元,支持县(市)区政府设立软件产业政府投资基金,对当年度营业收入达到5亿元的软件企业(含涉软企业)培育引进个人年工薪30万元(含)以上的骨干软件技术人才,对于各县(市)区年新增规模以上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纳统企业达10家(鼓楼区为20家、马尾区15家)以上,给予市级工信部门不超过30万元用于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机构采购“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等相关服务,相关县(市)区政府七、附则本措施所指的软件产业即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