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更好的引导和推动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新一轮有序发展,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南宁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根据《南宁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其中直接用于在孵企业的场地(含公共服务场地)面积占2/3以上,孵化器内获得投融资的在孵企业占比不低于6%,可为企业提供商务、资金、信息、咨询、市场、培训、技术开发与交流、人才交流与管理、国际合作等多方面的服务,能为入孵企业提供必要的投融资服务,设在市区的综合型和专业型孵化器在孵企业应分别达15家以上、8家以上,设在六县的综合型和专业型孵化器在孵企业应分别达10家以上、5家以上,在孵企业、毕业企业定义要求详见《南宁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九、十条,二、材料报送要求(一)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部门填制《2022年度南宁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汇总表》,(二)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填写《南宁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和《2022年度南宁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表》,于2022年8月26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送至南宁市科技局,)三、其他要求(一)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部门高度重视孵化器的培育与创建工作,联系人:曾鑫媛0771-5533816地址:南宁市嘉宾路1号市政府大楼10楼11016室邮箱:nn5533816@163.com附件:1.南宁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材料装订须知2.2022年度南宁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汇总表3.南宁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模板)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