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和《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韶关市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韶府〔2021〕9号)文件精神,经高校毕业生本人申请,我局受理、审核,现对符合条件的申领对象进行公示,序号姓名性别工作单位毕业时间毕业院校补贴金额(元)1许际连女乐昌市沙坪镇人民政府2021.06仲恺农业工程学院50002汤明秀女乐昌市黄圃镇人民政府2021.06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50003谢栖香女乐昌市云岩镇人民政府2021.06广东第二师范学院50004曾家丽女乐昌市乐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06汕头大学50005邓优炎女乐昌市梅花镇人民政府2021.06韶关学院50006赖文男乐昌市龙山水库管理处2020.06大连民族大学50007罗莉妍女乐昌市华浩财税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020.07郴州职业技术学院50008郑俊峰男乐昌市宏信精工制造有限公司2021.06广东理工学院5000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单位、个人及社会各界对公示的申领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751-5571150联系地址:乐昌市公主下路70号三楼309室邮编:512200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