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东港市渔业渔民渔船管理局,局机关相关科室,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市渔业发展服务中心,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丹东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丹委办字[2021]4号)要求,现将《丹东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丹东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