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与要求1.认定:符合《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津政办发〔2018〕24号)和《天津市产业技术研究院认定与考核管理办法》(津科规〔2018〕7号)有关要求,有意愿申请为天津市产业技术研究院的有关单位,或已认定为天津市产业技术研究院并于2022年内到期的有关单位,经市科技局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天津市产业技术研究院,3.申请单位须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请通过市科技局网站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xmgl.kxjs.tj.gov.cn)(以下简称系统)在线完成,单位职工即可作为申请人进行注册并申请认定,通过单位审核后可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填写申请书(已经注册的申请人无需再次注册),(四)申请截止时间1.填报申请申请时间为2022年7月25日9:00至2022年8月19日17:00,需完成“申请书提交”和“单位审查通过”,2.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查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查时间为2022年8月22日9:00至2022年8月24日17:00,3.市科技局审查市科技局审查时间为2022年8月25日9:00至2022年8月29日17:00,修改后需再次经申请单位和局级主管单位两级审核,请在线打印并报送《天津市产业技术研究院申请书》(含相关附件)纸质版一式二份存档(申请人、申请单位签章并加盖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公章),对于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