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宁波市鄞州区审计局决定派出审计组,对鄞州区人才用房保障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审计范围及内容鄞州区人才用房保障情况,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一)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二)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四)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监督部门监督电话:0574-89189525,宁波市鄞州区审计局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