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区名师队伍的管理,充分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和辐射的作用,根据《扬州市教育教学名师管理考核办法》(扬教发〔2018〕55号)、扬州市《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省市特级教师和市级学科带头人、中青年教学骨干、教学能手业务考核工作的通知》(扬教发〔2022〕44号)等文件精神,在考核对象所在单位评价的基础上,开发区组织评审小组对名师进行了考评,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月25日至31日,公示期内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联系电话:82886150,附件:开发区2021-2022学年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业务考核结果.xls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集团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