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1〕222号)、《厦门市靠港船舶使用岸电管理暂行办法》(厦府办〔2017〕184号)和《厦门港口管理局关于申报靠港船舶使用岸电2022年度奖励的通知》(厦港〔2022〕43号)等有关文件,经申请单位提交申请材料、我局初审、第三方机构审核等程序,提出2022年度厦门市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奖励项目资金明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7月25日至27日(3天),凡对公示项目有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署名并写明联系方式)反映至我局安技处,安技处:电话:0592-2658289传真:0592-2658285电子邮箱:gkjxxzx@126.com附件:2022年度厦门市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奖励项目资金明细表厦门港口管理局2022年7月25日附件:·附件12022年度厦门市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奖励资金申请项目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