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以加快推进建筑业建造方式和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转型为抓手,二、推进高质量发展(三)设立建筑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奖根据建筑业企业当年省内产值、社会贡献、所承接项目的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等方面综合评定,获得天台县建筑高质量发展奖金奖、银奖企业命名为天台县建筑业示范企业,(六)鼓励企业开拓省外市场建筑施工企业在省外项目年度主营收入8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含2000万元)奖励5万元,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含1亿元)奖励15万元,1亿元以上—3亿元以下(含3亿元)奖励20万元,3亿元以上每增加1亿元奖励5万元,(七)优化民营企业建设项目发包民营企业投资(不含房地产投资)项目发包给综合实力较强、信用等级较高的建筑施工企业,符合规定的给予以下奖励:工程造价(以施工许可证合同价为准)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含5000万元)奖励给投资者10万元,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含5000万元)奖励给投资者20万元,1亿元以上(含1亿元)奖励给投资者50万元,(九)鼓励举办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现场会(观摩会)举办台州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现场会(观摩会)奖励10万元、举办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现场会(观摩会)奖励20万元,按每人享受一次并奖励2万元标准对人才注册的建筑业企业予以奖励,获台州市装配式示范工程的项目奖励5万元,加大工业企业、房地产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互动,鼓励非政府性投资项目发包给综合实力较强、信用评价等级较高的建筑施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