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二、加强演出活动事前监管演出经纪机构(工作室)、文艺表演团体(含民间职业剧团)、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等演出经营单位在我市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需提前3天向我局提出申请,节目单及节目有关资料,需经我局重新报批,不得倒卖、转让演出活动经营权,以供随时备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在抽查过程中,如未发现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三、落实演出主体的经营活动中的主体责任各演出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相关规定要求,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坚决抵制各种不健康的、低俗的演出活动,主动与公安、消防、应急、市场监管部门沟通对接,特此通知,福清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2年0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