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委决定在全市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市监竞争发〔2022〕26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全国商业秘密创新试点地区(第一批)名单的通知》(国市监竞争发〔2022〕65号)和《市市场监管委关于推动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津市场监管竞〔2021〕6号)要求,结合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特点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三、试点时间安排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以区为单位开展,四、加强组织保障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是一项开创性工作,为全国、全市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提供更多的天津经验、天津做法,创新试点地区市场监管局要将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充分发挥创新试点在推动全市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中的先行示范效应,市市场监管委决定在全市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市监竞争发〔2022〕26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全国商业秘密创新试点地区(第一批)名单的通知》(国市监竞争发〔2022〕65号)和《市市场监管委关于推动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津市场监管竞〔2021〕6号)要求,结合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特点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四、加强组织保障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是一项开创性工作,为全国、全市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提供更多的天津经验、天津做法,创新试点地区市场监管局要将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充分发挥创新试点在推动全市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中的先行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