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发展和振兴奶牛产业业,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等专项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22〕18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衢州市衢江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奶牛养殖企业、家庭农场,二、申报条件存栏奶牛10头以上奶牛养殖场,三、项目建设投资内容(一)奶牛养殖场“数字牧场”建设,(二)对饲喂、挤奶、保健、防疫、粪污处理等关键环节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四、申报材料及程序(一)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二)项目申报主体根据申报意向填写《衢江区2022年度奶牛养殖场升级改造项目申报简表》,经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核、签署意见后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210办公室,五、补助标准项目自筹资金规模与补助资金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政财补助上限100万元,六、申报时间和要求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2年7月25日止,请各奶牛养殖场积极申报,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附件:附件.docx衢江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