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企业网络货运平台符合线上服务能力有关规定,拟同意其具备网络货运平台线上服务能力,现将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联系电话:024-83210376附件:1.辽宁致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2.辽宁弘科物流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附件1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辽宁致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经沈阳市交通运输局向辽宁省交通运输厅提出网络货运经营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申请,经联调测试,申请单位已按照《部网络货运经营信息交互系统接入指南》的要求,经核查,符合《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服务指南》及相关规定,附件2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辽宁弘科物流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经朝阳市交通运输局向辽宁省交通运输厅提出网络货运经营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申请,经联调测试,申请单位已按照《部网络货运经营信息交互系统接入指南》的要求,经核查,符合《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服务指南》及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