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和江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粮食企业经营活动守法诚信评价工作的通知精神》,高安市发改委对2021年度全市粮食经营企业开展了粮食经营活动守法诚信评价工作,按照“粮食收购资格、政策性粮食收购活动、粮食质量、执行粮食统计制度、执行财务制度、粮食仓储设施,遵纪守法,履行粮食应急保障义务”等十二个方面进行评定,现将评定结果予以公示,如有意见或问题,自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向高安市发改委或宜春市发改委反映,公示日期:2022年1月25日—1月31日联系电话:0795—5292080高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1月25日附件:2021年度高安市粮食经营活动守法诚信评价汇总表.xls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