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倍增计划”奖励资金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江工信中小〔2022〕54号),拟对我区海目星(江门)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广东江粉高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江门市美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江门劳士国际电气有限公司、广东拿斯特(国际)照明有限公司、广东现代集装箱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安排蓬江区企业2022年“倍增计划”奖励资金,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一、公示时间2022年7月21日至7月27日,二、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蓬江区经济促进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电话和地址,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地址:江门市蓬江区五福一街8号,附件:蓬江区企业2022年“倍增计划”奖励资金拟安排计划表江门市蓬江区经济促进局2022年7月21日蓬江区企业2022年“倍增计划”奖励资金拟安排计划表序号企业名称拟奖励资金(万元)1海目星(江门)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1002江门市美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303广东江粉高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1004江门劳士国际电气有限公司305广东拿斯特(国际)照明有限公司306广东现代集装箱有限公司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