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深圳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深财规〔2020〕7号的有关规定,经福田区财政局审核,以下机构符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决定准予许可代理记账资格的有关情况如下:序号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机构负责人行政许可决定批复号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编号业务类型1深圳市青富商务空间有限公司91440300MA5G5G335P林国青福财会【2022】50号DLJZ44030420220024许可2附件:1、准予代理记账机构申请批复福财会【2022】50号(青富商务)2、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告知承诺书(青富商务)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