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镇、包河经开区,各有关企业:根据《包河区亩均效益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和《包河区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办法(试行)》(包政秘〔2022〕18号)文件规定,合肥市包河区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区88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1年度亩均效益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共评出A类企业19家,B类企业40家,C类企业26家,D类企业3家,经区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7月20日-7月26日止,二、咨询电话参评企业对本次评价结果如有意见反馈,可拨打咨询电话:包河区亩均办63357346三、工作要求1.请各街镇、包河经开区及时通知辖区内参评企业上网查询评价结果,请在公示截止日期前提交佐证材料至所在街镇、包河经开区,由各街镇、包河经开区核准后正式行文,于7月26日下班前反馈区亩均办,附件:2021年度包河区规上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结果公示表.xlsx包河区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