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积极实施企业人才优先发展战略,鼓励和引导各类人才向企业集聚,加快推进企业转型升级,根据《奉化区关于深入实施人才发展政策的意见》(奉党发〔2018〕52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1年度奉化区企业人才在职获得高级职称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对象及补助办法在奉企业(不含国有企业、金融、垂直管理企业)人才在职申报取得工程类、会计类等紧缺专业类高级职称后并在原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申报人须在2019年1月1日后取得高级职称,二、申报要求(一)申报材料1.《奉化区在职获得高级职称补助奖励申请表》(附件),4.企业营业执照,5.职称证明(人力社保部门印发的相关职称认定文件或电子证书(需有二维码)),上述材料须经所在单位核实汇总、主要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由本人统一上传奉化区惠企、人才政策兑现“一键通”平台,(二)申报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20日,(三)申报地点申报人通过奉化区惠企、人才政策兑现“一键通”平台(https://hqpt.fh.gov.cn)《奉化区企业专技人才引育奖补(个人)》进行申报,(四)咨询电话胡女士:0574-88506030(仅限工作日)奉化区在职获得高级职称补助奖励申请表.docx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