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银保监局、云南证监局制定了《云南省支持种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科学技术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中国银保监会云南监管局中国证监会云南监管局2022年7月4日云南省支持种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种业振兴行动的决策部署,推进《云南省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重点任务落实,实现云南种业高质量发展,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在保种设施维护、资源繁殖更新及鉴定评价等方面给予支持,开展省级种业基地遴选认定,省级财政对省级种业基地建设给予支持,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在实验室改造、检测仪器设备购置等方面给予支持,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在试验田基础设施建设、农机具及试验仪器设备购置等方面给予支持,资源保护类、品种测试类项目,育种创新类和基地建设类项目,省级预算内投资按一定比例给予配套支持,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好《云南省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形成推进种业振兴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