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职业指导、岗位信息、技能培训、就业见习、创业扶持等政策服务,政府购买岗位、企业吸纳、开发社区服务岗位、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实现就业,按5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按规定给予最高3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对吸纳5名及以上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1个月以上的企业可认定为就业帮扶车间,组织脱贫劳动力、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群体开展免费职业培训,按照每人每年4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对实施免费培训的培训机构按规定标准给予创业培训补贴,按规定给予最高2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按吸纳就业人数给予6000至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按照参保缴费满1年600元/月、参保缴费不足1年300元/月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