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黔东南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推荐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我县推荐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直机关工委、县政务服务中心、柳川镇人民政府、岑松镇人民政府、南加镇人民政府、县第三中学、县城关二小、革东镇五河民族小学作为2022年黔东南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参评对象,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期: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7月24日,投诉监督单位和地址:剑河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剑河县广场路,联系电话及邮箱:0855-5221331,jhxmzzj@126.com,剑河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7月20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