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项目建设单位、运营单位或业主单位在国家“绿色建筑标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lsjz.jzjn.mohurd.gov.cn)进行申报,经项目所在地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推荐,并报送相关书面材料(附件1)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初审通过后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推荐,二、关于我省一、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申报和评审按照《河北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冀建法改﹝2021﹞8号)要求,我省行政区域内一、二星级绿色建筑项目通过国家绿色建筑标识管理信息系统申报,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认定并授予标识,二星级绿色建筑经项目所在地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初审推荐后,待国家绿色建筑标识管理信息系统完善相关功能后再采用线上方式认定,四、初审推荐要求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及时对本地区申报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进行初审,主要审查以下内容:(一)申报单位和绿色建筑项目是否满足《河北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冀建法改﹝2021﹞8号)规定的申报条件,将初审合格的项目推荐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六、其他要求(一)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河北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冀建法改﹝2021﹞8号)要求开展标识认定和推荐工作,(二)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获得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运营单位或业主,联系人:李坦0311-87801365肖兴华0311-87805252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501号附件:1.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推荐材料2.工业建筑项目标识申报材料3.既有建筑改造项目标识申报材料4.标识标牌矢量文件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