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并征求相关权利人意见,现拟提出我县屏城乡前汾溪村88号旁甘翠华老宅、前汾溪村93号、前汾溪村96号、前汾溪村116号等4处传统建筑为屏南县第四批历史建筑,按照历史建筑公布程序,现将第四批历史建筑初步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自2022年7月19日起至2022年7月28日止,意见建议反馈至2022年7月29日止,对此初步名单有意见或建议的可与公示单位联系,联系方式:(1)来信地址:宁德市屏南县中心城市广场2号楼11层(屏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中心村镇建设股),来信日期以邮戳为准,请在信封注明“优秀历史建筑公示反馈”,(2)电子邮箱:Pnjs@163.com,电子邮件以发件时间为准,请在主题栏注明“优秀历史建筑公示意见反馈”,附件:屏南县第四批历史建筑初步名单屏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7月18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屏南县第四批历史建筑初步名单乡镇序号建筑代码名称年代地址推荐类型屏城乡1350923-PCX-QFXC-14前汾溪村88号旁甘翠华老宅明朝屏城乡前汾溪村88号旁▲2350923-PCX-QFXC-16前汾溪村93号清朝屏城乡前汾溪村93号▲3350923-PCX-QFXC-28前汾溪村96号清朝屏城乡前汾溪村96号▲4350923-PCX-QFXC-17前汾溪村116号清朝屏城乡前汾溪村116号▲注:历史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