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工作,规范保护单位的管理责任,根据《郑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规定,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各开发区、区县(市)文化广电和旅游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推荐的保护单位进行了评审,拟认定137家单位为郑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20日至26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提出意见,电子邮箱地址:wglfyc@163.com,电话:0371-69095827,附件:拟认定郑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