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根据《南湖区关于深化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优化资源要素配置的实施方案》(南亩均办发〔2021〕1号)文件要求,拟对绩效综合评价D类企业执行差别化电价(自执行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按《浙江省电网销售电价表》中相应电价执行相应加价:对一年被评为D类、连续两年以上被评为D类的企业分别执行加价0.3元/千瓦时、0.4元/千瓦时的用电加价政策,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从2022年7月19日起至2022年7月25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南湖区经信商务局反映情况,联系地址:南湖区行政中心1135室,联系电话:82838579,邮政编码:314051,南湖区经济信息商务局2022年7月19日附件:拟执行差别化电价企业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