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3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预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审核,拟给予以下符合条件的21家参保企业按2021年所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中小微企业)、50%(大型企业)进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补贴,现将鲁甸县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社会各界人士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向鲁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时间2022年7月13日—2022年7月17日监督电话0870—8124784鲁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