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洪洞县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建设时间紧迫,拟在全县范围内筛选基础条件好、有一定规模及实力、组织能力强、公信力好的利用秸秆生产有机肥企业,完成该项目中农作物秸秆肥料化利用作业及相关设备购置等内容,一、承担内容及补助标准拟报名单位须同时完成以下内容,并享受相关补贴:1.承担内容:完成年农作物秸秆消纳量1万吨以上,建立高标准秸秆生产有机肥利用示范区2000亩,推广应用秸秆生产有机肥1万亩,2.补助标准:对秸秆生产有机肥企业购置秸秆收储运相关设施设备,秸秆生产有机肥生产相关设施设备进行补贴,补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50%,二、申报条件1.洪洞县区域内利用秸秆生产有机肥相关企业,确保完成秸秆生产有机肥、秸秆收储运设备购置等项目内容,三、申报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公司简介等四、注意事项1.报名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逾期不再接受任何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