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请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小微企业为高校毕业生所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办理类型:申请办理办理流程:小微企业向其纳税所在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也可通过江苏人社网上办事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申领,区人社部门进行审核和复核工作,经办单位:惠山区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需要提供的办理要件:《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保补贴花名册》、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保补贴人员毕业证书,咨询电话:惠山区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051083592332、051083592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