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局景宁畲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产业扶持政策》的通知》(景农发〔202118〕19号)、《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生猪养殖引种补贴政策进行调整的通知》(景农发〔2021〕295号)等政策规定,对2021年12月6日-2022年6月30日景宁县规模生猪养殖场从二级及以上种猪场引入种猪的,经规模猪场备案申报并提供相关凭证给予每头500元的一次性救济补助,经养殖主体申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2021年12月6日-2022年6月30日景宁县规模猪场共引进种猪1986头,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具体信息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如实反映,联系电话:0578-5629337,附件:附件:2021年12月6日-2022年6月30日景宁县规模猪场一次性救济补助资金汇总表.xlsx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