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12号)文件规定,现将符合条件稳岗返还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2022年7月19日—2022年7月25日,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曹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逾期或非实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监督电话:0530-3398068,3398069附件:2022年曹县企业稳岗返还公示表(第三批).xls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