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和长治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准入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的通知(长医保发〔2021〕24号)文件规定,经材料审查,实地考察验收评估工作,确定以下零售药店为长治市屯留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现给予公示,序号零售药店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1长治市春红大药房有限公司屯留常村矿小市场范*芳2山西国大万民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长治屯留滨河花苑店屯留区建设北路滨河花苑1期1号楼石*3山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屯留康庄花苑小区连锁店屯留区李高乡康庄花苑F4商铺阮*松4山西旷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屯留区西李高店屯留区李高乡西李高村097号岳*旺5长治市百善大药房有限公司屯留区李高乡东李高村第173号郝*杰公示时间:2022年7月19日至2022年7月25日止,如对公示对象有问题反映的,请在公示期间向长治市屯留区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反映,受理电话:0355—75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