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东源县工业项目建设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东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7月16日东源县工业项目建设奖励办法为支持东源县实体经济发展,决定对东源县工业(含科创、物流等工业用地)项目建设、发展进行奖励激励,办法如下:一、适用范围2017年7月1日以来东源县辖区范围内实施建设的工业(含科创、物流等工业用地)项目,工业厂房奖励标准为30元/平方米,20层以上建筑的奖励标准为90元/平方米,三、奖励条件(一)对2017年7月1日-2022年1月1日之间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工业企业,按竣工面积给予奖励标准全额度的奖补,(二)对2022年1月1日之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工业企业,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证之日起2年内实现竣工投产的,按竣工面积给予奖励标准全额的奖补,按竣工面积给予奖励标准50%额度的奖补,(三)项目主体在项目工程竣工投产后向东源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提出奖励认定申请,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二)具体认定办法和申请程序由东源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另行制定,(三)本办法由东源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