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自非关联企业引进列入《目录》中的技术,进口技术的申请企业应当是《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上的技术使用单位,需提供《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技术进口合同数据表》及银行出具的注明技术进口合同号的付汇凭证(复印件),付汇凭证上请注明技术引进合同号、技术名称和符合贴息条件的付汇金额,申报时不需提交《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需提供列明商品技术参数的进口合同或产品说明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企业更名的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证明材料,企业更名的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证明材料,(三)企业必须严格按随附的EXCEL表格样式填报《2022年进口贴息事项申报说明》和《2022年进口贴息事项申请表》,(四)《目录》中对进口产品有技术参数要求的,应在《2022年进口贴息事项申请表》“商品技术参数”栏内,如果企业提交的进口合同中未列明商品技术参数的,应按照《目录》列明的商品名称、商品编码和技术参数逐项判定,申报产品应列入《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所附的进口设备清单,联系人:范基红电话:0451-86776341附件:1.2022年进口贴息事项申报说明2.2022年进口贴息事项申请表3.2022年进口贴息事项汇总表4.专项资金申报使用承诺书(企业)5.专项资金申报使用承诺书(市商务局)附件1--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