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国土资源部第21号令和国土资发[2006]114号文规定,以下用地项目我局已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现予以公布,序号出让依据宗地编号宗地位置面积(亩)用途容积率出让年限(年)土地使用条件公示时限意向用地者1余杭区政府抄告单2021年第29号XY2022-001临平区星桥街道南星社区,宣杭铁路以南,星发街以北30.102体育训练用地(A42)0.3-0.4550按批准的规划文件5天杭州临平钱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国土资源部21号令和国土资发[2006]114号文规定,在公示时限内,如有异议,可采取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公示有限期为5日,联系地点:临平区南苑街道世纪大道西928号世纪大厦,联系人:孔小姐,联系电话:88551902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