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鲁科字〔2021〕48号),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助对象申请补助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2021年首次通过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且2020年度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的中小微企业,注:已经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公示、但尚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批复证书编号的企业先行申请补助,二、申报流程1、网上注册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孵化载体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进行申报,单位法人或者单位法人设定的云平台单位管理员登录系统(http://cloud.kjt.shandong.gov.cn/)后,找到网上大厅-平台-山东省科技企业管理系统,法人手写签名、盖公章后,填报完毕后提交所在主管部门(即高新区)审核,特别提醒:1、高新区的企业主管部门请选择高新区,2、申请表的法人签字请手写签名,盖法人章将会被退回重签,2、汇总表报送:填写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单位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三、申报时间:企业、孵化载体网上申报补助资金受理时间为2022年1月25日至2022年2月7日(尽量春节前申请完毕),业务咨询电话:0533-3585243技术支持电话:0531-66777094附件:1.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推荐汇总表(企业类).docx淄博高新区科工信局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