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4号),推进厦门市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工作,提升原始创新能力,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7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闽科基〔2016〕7号)、《厦门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厦科规〔2022〕1号)等文件,我局起草了《厦门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单位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修改意见建议反馈表(附件2)请于1月29日前发送至邮箱:kjj_gar@xm.gov.cn,逾期未反馈视为无修改意见,厦门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1月24日(联系人:陈彬强联系电话:2027538)附件下载:·附件1.厦门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附件2.修改意见建议反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