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宁县新宏远搬家清洁有限公司申请员工制家政企业社保补贴审核情况的公示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要求,符合以下条件的,将每月按不超过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1.用人单位属于家政服务企业,2.相关人员属于家政服务人员,3.用人单位与相关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广宁县新宏远搬家清洁有限公司符合上述文件有关规定,现根据《关于印发肇庆市就业专项资金内控制度的通知》(肇人社发〔2013〕216号)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2年7月22日至2022年7月20日,共7日,如对公示的对象有异议,可于2022年7月20日之前向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公示受理电话:0758-8618009附件:员工制家政企业社保补贴公示名单.xls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7月14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