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主管部门,沈抚示范区党建工作部、财政金融局:为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满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急需紧缺技能人才的需求,根据《关于印发<“技能辽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发〔2022〕7号),自2022年起建立急需紧缺技能人才职业(工种)信息发布机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共同编制了《辽宁省2022年第二季度急需紧缺技能人才职业(工种)参考目录》(见附件),现印发各地参考使用,请各地结合实际,动态调整当地“两目录”(培训项目目录、培训和评价机构目录),实现职业技能培训与评价同步提质扩容,大力培养市场和企业急需的技能人才,各地调整公布“两目录”情况按规定及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系人:刘超群024-22911276(兼传真)回军024-22835033附件:辽宁省2022年第二季度急需紧缺技能人才职业(工种)参考目录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财政厅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