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永泰县农业农村局美丽乡村建设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樟农〔2021〕347号)文件精神,永泰县农业农村局与相关乡镇人民政府人员组成验收组,对永泰县白云乡农家茶厂承担的水肥一体化项目进行现场验收,经验收,拟补助2021年永泰县美丽乡村建设财政专项资金(第二批)水肥一体化项目资金12.5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7月11日至7月15日,如有异议,请致电或书面报告县农业农村局,永泰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7月11日根据《关于印发永泰县农业农村局美丽乡村建设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樟农〔2021〕347号)文件精神,永泰县农业农村局与相关乡镇人民政府人员组成验收组,对永泰县白云乡农家茶厂承担的水肥一体化项目进行现场验收,拟补助2021年永泰县美丽乡村建设财政专项资金(第二批)水肥一体化项目资金12.5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7月11日至7月15日,请致电或书面报告县农业农村局,永泰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