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1158671/2022-17999分类:减灾救济;其他发布机构:枣阳政务网公开日期:2022-07-11标题:枣阳市2022年第二季度40%救济对象公示文号:无主题词:保障对象;救济对象;花名册;公示;职工;邮箱;意见;湖北省民政厅;救济标准;社会救助生效时间:终止时间:来源:枣阳市社会救助中心根据《湖北省民政厅关于调整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救济标准的指导意见》(鄂民政函〔2016〕152号)的精神,现将我市第二季度保障对象(四月107人、五月107人、六月105人)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710-6163733、0710-6327903,电子邮箱:zyshjzj@163.com,附件:2022年第二季度40%救济对象花名册枣阳市社会救助中心2022年7月11日枣阳市2022年第二季度40%救济对象.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