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2021年省级预算内前期项目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省级相关部门、各市(州)发展改革委:为加强和规范省级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使用管理,近期将组织开展2020-2021年度省级预算内资金前期项目专项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估范围2020-2021年度省级预算内资金前期项目,二、评估内容按照《青海省省级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青政办〔2020〕44号)规定,主要围绕前期工作推进、成果完成及验收、投资效益、前期经费使用及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对2020-2021年度省级预算内资金前期项目进行全面评估,省级各相关部门、各市(州)发展改革委本级及所属县(市、区、行委)根据要求开展自查,四、相关要求(一)省级各相关部门、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要高度重视此次评估工作,(二)省级各相关部门、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要进一步完善项目调度专员制度,按月做好省级预算内前期计划在线平台调度工作,(三)请省级各相关部门、各市(州)发展改革委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附件:1.青海省省级预算内前期项目评估报告(模板)2.青海省省级预算内前期项目专项评价指标体系表3.青海省级预算内前期项目资金专项评估情况表4.需要提交资料清单联系人:王文婷、吴永辉联系电话:0971-6165167,0971-6320812,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7月5日附件1省级预算内前期项目评估报告(大纲参考)第一部分评估概况一、基本情况,二、前期工作推进完成情况,项目前期工作取得成果及初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