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支持旅行社、旅游景区、演出经纪机构和小剧场、特色旅游饭店等文旅市场主体恢复发展、创新发展,协调金融机构创新文旅金融产品,支持旅行社企业创新产品体系和线上线下融合服务模式,二、丰富优质文旅产品供给6.培育发展文旅融合新业态,引导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等拓展应用新场景,推进乡村旅游、红色旅游、文化遗产旅游等业态创新,支持旅游景区、度假区、乡村旅游区创新发展,支持绿色低碳环保、具有文化特色和休闲度假功能的旅游饭店加快发展,开发具有江苏特色的“非遗+”文化旅游产品,推动“最美公共文化空间”拓展微旅游、微度假旅游新功能,深入推进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推出一批常态化、特色化、多元化夜间文旅消费产品,持续办好江苏省乡村旅游节和文旅消费推广季系列活动,14.创新文旅消费服务模式,全媒体宣传推介江苏文旅形象和资源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