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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地级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 | 2022-07-11
充分发挥科技专家和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在科技计划管理中的作用,以政府投入、税收优惠、研发投入奖补等引导性为主的方式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将原有项目体系优化设置为科技研发与应用项目、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项目、创新平台与人才项目、软科学项目五类项目,科技研发与应用项目是指按照企业技术需求或产业发展需求,(二)改进财政科技资金投入及管理方式1、加强省市县及科研单位联动,(三)继续实施分类管理科技专项(事项)根据组织管理和资金支持方式的不同,明确资金用于科技创新基地等平台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科研攻关和成果转化,(四)改革科技项目生成机制1、突出技术预测和创新需求调研,确定项目申报的支持范围、条件、组织管理方式、资助标准及实施年限等,落实《大兴安岭地区“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围绕规划内容谋划各类科技项目建立科技计划项目库,重点培养项目经立项评审会评审通过后给予立项支持转入到重点实施项目库中,由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对重点实施项目库中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跟踪问效,省地县联动项目的项目评审专家将请省科技厅从省科技人才专家库中抽选,专家评审主要对项目的必要性、创新性、结构设计、和社会效益等技术指标进行评审,(二)加强科技资金投入保障继续把科技创新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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